推動與維護包租代管產業權益 南市府7月稽查開罰

發佈時間: 2020-06-12 09: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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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17:32文/記者林耀文

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台南市府7月起將加強稽查,非法經營、違規或拒檢的業者都將遭罰鍰。

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得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即將於今年6月26日到期。台南市府7月起將加強稽查,非法經營、違規或拒檢的業者都將遭罰鍰。

 

台南市長黃偉哲非常注重租賃住宅產業的發展及健全,呼籲執業中尚未取得登記證的業者,應儘速依法取得營業資格,屆期未完成許可登記,即屬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務,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依107年6月27日施行的租賃專法規定,包租代管業應於2年營業緩衝期內取得登記證始能營業。

 

台南市府指出,自今年7月起,地政局將加強查處尚未取得登記證仍繼續執業的非法包租代管業者,對於發生消費爭議的業者也將納入優先查處的對象,業者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業務檢查,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台南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提醒業者,若尚未取得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者,應儘速洽詢所在地政府辦理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登記,以確保合法經營的權益,及提升民眾委託專業經營的信賴。也籲請民眾指名找合法包租代管業者作租賃服務,其合法業者均須繳納營業保證金,作為租賃糾紛的代為賠償使用,且租賃服務業有取得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照的專業人員提供服務,未來租賃服務將邁向專業化、產業化。

來源出處 自由時報地產天下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