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新婚租金補貼 免設籍租屋處也OK

發佈時間: 2019-06-25 0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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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17:12 行政院日前公布單身青年、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每月最高可申請補貼5千元,有不少符合申請條件者擔心房東不願讓設戶籍,恐導致無法申請,內政部宣布,戶籍地可不用設在租賃地址,只要在同縣市即可,單身青年如果有就業證明,戶籍和租賃地則可不同縣市,和每年7~8月間辦理住宅租金補貼得要入戶籍有所不同。 而為了讓租金補貼政策符合公平原則,因此訂有排富條款,申請者其家庭成員必須均無自有住宅且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 內政部表示,為了提高房東配合政策的誘因,依住宅法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稅賦減免。 但稅賦優惠是否有足夠誘因,吸引房東釋出,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指出,免稅額及優惠稅率對房東而言確實有誘因,至於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的部分,則要看是新屋還是屋齡很高的老房子,因為房屋稅會計算房屋的折舊,所以老房子的房屋稅通常偏低,故房屋稅的負擔本來就不高。 此外,郎美囡表示,許多空屋未釋出的原因,部分是因為屋況不佳所以賣相不佳,而屋主整理翻修的意願不高,因此不容易出租,也有許多屋主是沒有資金壓力,也不想處理出租後可能發生的問題,因此寧願空著也不願出租。